10.3969/j.issn.1005-4944.2006.05.011
市场准入制度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
@@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早期用于国家之间的关税和贸易谈判场合,其实质内容主要是要求一国开放其本土市场.后来随着其适用领域的日益广泛,市场准入已经成为经济学和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主要涵义,是指政府为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对市场主体、产品、服务、资本等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条件或标准进行设定,最终达到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于是,市场准入的实质逐渐变成了政府对一些重要领域和重要产品的干预和管制制度.由于市场准入适应了现代国家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内在需求,所以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都得到了运用,其中,农产品或者农业立法也是运用市场准入制度较多的一个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就是其中的一个例证.
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国家的法律、农产品、政策的目标、人民共和国、重要概念、重要产品、政府、运用、适用领域、市场主体、市场失灵、实质内容、国际贸易、经济发展、管制制度、本土市场、谈判场、经济学
23
D92;F06
2006-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