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堪比三峡工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4944.2006.05.005

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堪比三峡工程

引用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划分".今年7月,在内蒙举办的"全国耕地土壤污染监测与评价技术"研讨会上,当谈及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时,蔡道基院士认为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和三峡工程一样伟大和艰辛,他说,"农业环保部门必须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

农产品、产地、区划、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区域、污染监测、耕地土壤、三峡工程、区域划分、评价技术、品种特性、环保部门、产品质量、产品生产、安全法、状况、院士、态度、水体、农业

23

F3(农业经济)

2006-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农业环境与发展

1005-4944

12-1233/S

23

2006,23(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