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944.2006.02.007
环境应急处理,问题何在
@@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吉林石化一直坚称"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不会污染到水源".然而,松花江水污染却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吉林石化并未采取旨在防止环境污染的实质性措施.由于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方面的原因,直到11月18日,黑龙江省政府才启动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11月21日晚发布关于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临时停水的公告,之后又于次日发布关于市区市政供水管网因可能受到上游来水污染临时停水的公告.两次公告时隔一夜,但关于停水原因的说明却截然不同,由此加大了市民的恐慌心理,哈尔滨市一度出现抢购桶装水、瓶装水和部分食品的局面.
环境污染、水污染、事故发生、市政供水、哈尔滨市、供水管网、行政主管部门、停水、石化公司、吉林、公告、市人民政府、应急预案、信息沟通、市区、恐慌心理、环境保护、管网设施、二氧化碳、爆炸事故
23
D9(法律)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