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通过双认证
辽宁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第三批部级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筹建计划的通知》(农市发”1998”9号)文件精神,筹建了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经过两年的建设和农业部质检中心评审组严格考核评审,最近通过了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机构认证。 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以后,其检测环境条件、检测仪器档次、检测人员素质、管理水平、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中心”(沈阳)按照《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规定,部级质检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承担农业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优质荣誉产品的评选、复查、跟踪检验。 二、受农业部或其他部门委托。对实施证书管理(如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进出口登记、推广许可证、绿色食品等)的产品进行检验,对重要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进行检验。 三、承担农业系统产品质量考核检验和产品质量的分等分级检验。 四、承担有关产品的质量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 五、负责对农业系统地方同类检验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六、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制修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本刊通讯员董淑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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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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