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975/j.issn.1002-6819.2015.15.034
基于生产生活可达性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分区及模式
农村居民点整治应满足农户生产生活的需求,提高农村居民点的生产生活可达性。该文从生产生活可达性切入,以农村居民点生产生活可达性作为整治分区和采取何种整治模式的依据,从生产可达性和生活可达性两方面出发构建生产生活可达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空间可达性测度方法和指标综合评判法计算得到农村居民点(斑块)生产生活可达性,将其分为I、II、III、IV 4个等级,分别对应发展区、优化区、引导区和拆迁区。根据整治分区并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了城镇化发展模式、城乡统筹发展模式、综合优化模式、辐射引导模式、增减挂钩模式和生态搬迁模式等6种整治模式,并对整治思路和具体做法做了探讨。该研究尝试将生产生活可达性评价结果应用于农村居民点整治,对有序整治农村居民点和改善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有指导意义。
土地利用、整治、分区、农村居民点、可达性、模式
F301.2(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资助项目2012BAJ22B02
2015-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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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