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2-6819.2005.11.012
县域耕地的样地法评价
该文首先进行了县域耕地样地法评价的方案设计,该方法的核心是在耕地质量分计算中,将评价单元的特征与设置与评价区域内的标准样地进行对比后完成的.然后应用样地法将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的耕地评价为Ⅰ~Ⅷ等.Ⅰ~Ⅲ等的耕地中,有87.6%的面积分布在冲积、湖积平原区;Ⅳ~Ⅵ等耕地中,有61.4%的面积分布在垄岗区;而Ⅶ、Ⅶ等耕地集中分布在丘陵区.样地法所划分耕地等别的分布在总体上合理地体现了不同地貌类型及土壤条件下耕地质量的差异.利用210个样点单元的标准粮产量与其对应样地法耕地质量分进行线性拟合,判定系数等于0.876的含义是指标准粮产量的变异中有87.6%是由耕地质量分引起.样地法耕地质量分的高低较好地反映了耕地的生物生产力水平.所以,所设计的样地法可为中国县域样地法耕地评价提供方法与模式参照.
耕地、标准样地、样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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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农业经济理论)
200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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