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90X.2015.10.021
企业破产重整中银行债权保护策略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破产预防程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企业破产法》首次引入.所谓企业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债务人不进行立即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强制进行营业重组和债务清理,以避免企业破产并获得重生的法律制度,给处于困境中的危机企业带来了重生的希望.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陷入困境的企业或被淘汰出局走向灭亡,或转型升级涅粲重生.权衡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利弊,后者往往成为较优选择.但从既有破产重整案例看,在保护银行债权方面还或多或少存有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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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D92
2016-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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