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审批权限管理不可”一刀切”
@@ 近几年来,各商业银行均按现代化银行的要求在机构内部进行了改革,对设在县(市)的大量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保留下来的县(市)基层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全部被上收,这些基层机构仅起到吸收存款,获取低成本资金的作用,其大量的资金由经济贫困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由乡镇、小城市向大中型城市转移,由科技含量低的传统产业向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产业转移.目前农发行总行提出了强化县级支行业务经营前台的职能,将二级分行建设成为经营管理平台的整体战略构想,并部署了上收县级支行贷款审批权的试点工作,农发行上收贷款审批权势在必行.但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其建行之本,经营目标,信贷政策,资金的来源、投向与商业性银行有本质的区别.农发行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人民银行借款,用于重点扶持农业这一弱势产业,大部分资金投向中、小城市及乡镇,以收粮贷款的形式直接发放给粮食购销企业,进而流入到农民手中.简单地说,商业银行的资金由下向上流动,由分散转向集中,贷款对象集中在大城市,因此商业银行全部上收县市支行的贷款审批权是切实可行的.农发行的资金由上向下流动,由集中转向分散,贷款对象集中在县、乡、镇,而且农发行发放的贷款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仍为政策性贷款,如果一概而论全部上收,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工作困难.
贷款审批、权限管理、农发行、资金投向、商业银行、审批权、县级支行、科技含量、基层机构、转移、小城市、粮食购销企业、经营、对象集、产业、政策性银行、政策性贷款、商业性银行、转向、中型城市
F8(财政、金融)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