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292.2019.03.012
“容缺受理”制度的合法性释疑
“容缺受理”制度自创立实施以来,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合法性困境.从《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中央政府文件以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等角度看,该制度仍然缺少法律依据.“容缺受理”的制度设计与“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中央决策精神和“法无授权即为禁止”的行政法原则不符,容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冲击现有的法治秩序,引发改革对法治的“破窗效应”.面对合法性质疑及其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容缺受理”制度应当向法治道路回归,尽快争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或者通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增加“容缺受理”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从而摆脱合法性困境.
“容缺受理”、《行政许可法》、合法性、法治秩序
D912.112(法学各部门)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差异与协调机制研究”2018SJZDI04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招商引资制度建构与地方法治发展”2017M621899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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