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消费公益诉讼起诉资格,是公益诉讼理论的难点,也是学界讨论最为激烈的领域.《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赋予“法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以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然学界对此的认识分歧仍较大.如何界定消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在当事人适格理论之诉的利益说基础上,厘定消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认定模式,并构建与其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原告资格、代表人诉讼
D915.18(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创制功能研究”项目编号:10YTC820162的阶段性成果.
2015-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