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292.2006.05.002
经济法定义之辩证
作为我国现阶段经济法的描述,国家干预法说的定义大体上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给经济法下一个"通用"的定义,以至于其能适用于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法,它应该是指,国家在自然经济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价值考虑,在经济各部门、各主体间重新配置生产要素与经济利益,重新分配其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此,笔者提出"重新配置说".本说不以调整对象为定义的基础,强调经济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层次性.
国家干预法说、经济协调法说、干预政府法说、重新配置说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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