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04X.2023.06.003
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摘编)
二、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四)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教育)基地培育支持政策,鼓励市县(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特色鲜明的科普(教育)基地,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林草、气象、地震、水利等行业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区等增加实验室、生产线、产品展示中心等科普功能,兴办一批科普(教育)基地.推动科普阵地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紧密融合,建设一批乡村、社区科普工作站,常态化开展科普活动.推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增加科普服务功能,引导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城市森林公园、灾害遗址公园等公共场所增加科普内容.加强科技馆建设,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社区科普馆、数字科技馆等为辅助的现代科技馆体系.
科学技术普及、普及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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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5;D64;G273.5
2023-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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