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327.2007.04.003
对我国"公职律师"的质疑
作为经济转型期试验性的产物,我国的公职律师存在观念陈旧、身份不明等先天缺陷.<律师法>颁布以后,"公职律师"的合法性问题凸现.应按照法治理念,依法建立统一的现代律师制度,尽早终结"公职律师"试点,彰显政府的平等意识、服务意识与权利保障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公职律师、制度性缺陷、司法管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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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5(中国法律)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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