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327.2003.01.008
欧洲大陆商法的两种体系--商行为主义和商人主义
19世纪欧洲大陆的两部商法典--<法国商法典>和<德国商法典>的制定确立了商法立法的两种体系:商行为主义和商人主义.这两种商法体系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从其确立至今,其立法基础和理论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并随时代的发展变化面临着日益巨大的挑战.
商行为、商人、商行为主义、商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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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国际法)
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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