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乐"的伦理精神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2359.2023.04.004

论"乐"的伦理精神

引用
礼乐文明对中国传统伦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乐"与"礼"所体现的伦理价值既不相同,又相辅相成."礼"强调等级分明的伦理秩序,"乐"则追求整个社会的"和同",体现一种"和"的伦理精神.这一独特的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过程复杂而漫长,在殷商时代呈现为原始先民沟通天人的祭祀仪式,是凝聚群体的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西周的礼乐之治形成了"乐合同,礼别异"的价值格局,"乐"是具有"礼"之规范性的国家制度,通过伦理教化的方式来实现秩序之和;随着西周末年的礼坏乐崩,"乐"在国家制度层面上的伦理规范功能逐渐式微.而孔子赋予"乐"在个体道德层面上的独特价值,是使个体以实现伦理价值为目标、自觉地修养德性的精神动力,由此赓续了"乐"所蕴含的伦理精神的生命力.

乐、礼别异、乐合同、乐教、伦理精神

39

B82-056(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ZX115

202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4-3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3-2359

32-1754/C

39

2023,39(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