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59.2022.05.001
数字平台经济垄断的基本特征、内在逻辑与规制思路
数字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崛起,引发的垄断问题对传统反垄断规制方式的适配性形成挑战.平台企业无偿占有用户的"数字劳动"形成"数据垄断",利用政府提供的数字基础设施获得了比其他企业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超额利润和数据垄断收益.平台经济垄断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大数据初始资源私人占有和平台企业私有制,因此,平台企业反垄断的重点是坚持平台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属性,从明晰产权视角对平台企业所依赖的全民所有资源和经营权边界进行监管.政府应从数字基础设施治理与开放、公共和私人责权边界划分等方面在数字基础设施的提供者、使用数字基础设施的互联网平台和消费者用户之间合理分配收益.
平台经济、大数据要素、反垄断、政治经济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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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9;D922.294(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2-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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