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竞技体育法制建构中的公权力配置
竞技体育法制建构的核心环节是竞技体育治理领域中的公权力配置。现代社会公权力配置,必须坚持和贯彻民主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原则、公正原则、分权制衡原则和责权利均衡原则。作为调整各类竞技体育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竞技体育法制,其内容包括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本领域特定的法律原则,我国现行竞技体育法制在上述几个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缺失,而其核心性缺失则是有关竞技体育治理的公权力配置的失衡。现代竞技体育法制之建构,应按照上述六项基本原则的要求,对权力主体之权力、利益、义务和责任这四方面内容进行合理配置。
现代竞技体育法制、建构、公权力配置
28
G812.3(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