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59.2006.01.008
"解构"语境下法治的必然性
解构法律与法治作为西文后现代主义的一股潮流,不过是西方法治社会发展到成熟的顶峰之后的回望与反思.而法治作为隐含于市场经济生长演化过程的一种自发的秩序,它根植于人类社会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本质上是不能被解构的.在中国,于法治尚未建构完成之时解构法治并过分提升本土资源,不符合中国法治建设的主流.应然的立场,既要充分理解和尊重民族的本土文化,同时坚持法治的普适性,使二者充分融合,走中国特色的法治实现之路.
法治、解构、地方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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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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