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891.2017.01.018
土地信托背景下农民收益差异及其影响因素 ——安徽省宿州市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在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选择朱庙村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取原始数据,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和多元回归分析法定量分析土地信托前后农民收益差异及其对农民收益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农民参加土地信托项目前后,农民收益的差异具有显著地统计学意义,其Sig值小于0.05,达到95%的显著水平,且在农民参加土地信托项目前后,其收益的主要影响因素由农业收入转变为非农业收入,收益结构由农地收入转变为农地收入、非农地收入和信托收益,收益结构更加多元化.
土地信托、农民收益、差异、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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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此文系安徽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城乡统筹背景下皖北地区农村土地信托模式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4LXRY02
2017-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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