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891.2015.04.014
广西少数民族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探析--基于民生视阈下
尽管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长期的实践表明,因为传统“男尊女卑”文化的原因,女性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女性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因而造成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低于男性,就业机会低于男性,劳动报酬低于男性,导致经济收入的不平等,最终导致女性权益在过去乃至未来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受损。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生事业的今天,在探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权益受损原因时,找到切实可行的维护少数民族农村妇女的办法。
民生、少数民族、农村妇女、权益、保护
DF5(民法)
2013年度广西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SK13LX531。
2015-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