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891.2015.04.013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法治实践与思考
人民检察院是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囿于法律规定缺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未能有效开展,以致大量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存在,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在曲折中发展。从域外经验、理论基础、实践价值等三个角度分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然而,建议从司法改革中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检察监督方式、加强基础保障等方面,促使检察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法治
DF83(司法制度)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立项课题“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规律与工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Y2013A11
2015-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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