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891.2012.02.011
“内禅”下的“二主”共治——论越南陈朝的君位继承制
在越南历史上,陈朝以前君位继承的方式大都是父死子继,而陈朝则是父在子继,即内禅。为了保障内禅下政权的平稳交接,陈朝采取了二主权力合理分配、同姓结婚、倚重宗室等相应的配套措施。内禅能够发生在陈朝,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有浓厚的崇佛思想,另一方面与陈朝较少受前朝制度束缚有一定关系。在维持陈朝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方面,内禅起到了积极作用。
越南历史、陈朝、君位继承制、内禅
29
C955(民族学)
201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越南阮朝尊室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1106080601M378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