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21.19.22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与农村村庄治理问题备受广大农民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产权制度变革的重要象征,对提高农民经济效益、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村庄制度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农户利益、小农户、机制建议
F325;F832.43;F062.9
2021-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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