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21.07.230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经营主体行为分析
面对自然资源压力、人口结构变迁等现实问题,因为分工效率和交易费用之间的差异性,当前我国已初步构建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导的经营主体,实现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全覆盖结合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经营体系.但实际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着自身的优势及不足,同样有关主体行为也在抗风险能力、生产经营效率等上存在明显差异.对此,文章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性行为特点分析为基础,结合内蒙古实际情况,针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个人建议.
2021-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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