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6.11.249
浅析小型农田水利供给发展的对策建议
不断完善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供给组织制度,深入研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供给主体的资助和奖励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行业性、公益性的用水协会组织。尤其要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各基层组织的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结构,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等枢纽型供水组织建设,重点扶持为基层农田水利设施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的企业,形成地方政府、基层政府、企业和当地农民等上下结合、自成体系的格局。在此基础上,通过纵向压缩、横向打通,从条线分散运作向以块为主合成提供服务转变,加速扁平化的小型农田水利供给体系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供给、提供服务、农民用水者协会、基层政府、政策体系、税收优惠政策、农田水利设施、基层组织、公益性、组织制度、组织建设、重心下移、重点扶持、治理结构、协会组织、体系建设、社会组织、企业、奖励机制
F32;F40
2016-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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