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346.2017.02.006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地方政府立法的研究与实践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1月17日经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251号政府令公布,2017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全国率先出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域的地方政府规章,对于加强和规范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构建新型生产经营队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农民、政府立法、青岛市、地方政府规章、生产经营、农民增收、经济发展、管理办法、常务会议、人民、农业、农村、规范、构建
F32;K71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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