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346.2014.04.018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完善种粮激励性政策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
农资综合补贴应尽快实现补贴与种植面积挂钩,确保与政策对发展粮食生产的激励目标相一致;实施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将补贴与统计部门公布的种养成本挂钩,结合近年物价上涨、农业行业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等情况,有序扩大补贴规模、补贴范围,合理提高补贴标准,减缓成本快速增加对农业收益的严重侵蚀。<br> 为了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导向性,加快推进规模种粮的发展进度,还应增加三项补贴:一是规模种粮补贴,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贴力度,提高对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二是售粮补贴,让农民售粮越多,得到的补贴就越多。售粮补贴政策应主要针对商品粮生产重点区域和主体。三是土地流转补贴,鼓励小农以及经营能力不足的农户转出土地,加快土地流转进度,加速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产出率。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激励性、农业补贴政策、经营主体、金融、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大户、土地流转、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收入、专业合作社、土地产出率、种植面积、严重侵蚀、物价上涨、生产重点、生产效率、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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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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