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346.2013.09.005
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部署,加快培育郯城县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郯城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2〕56号)要求,结合郯城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职业农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社会主义、经营主体、工作方案、农业部、办公厅、总则、通知、试点、生产
F32;F27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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