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346.2013.08.007
招远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暂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部署和农业部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有关要求,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培育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圆满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任务,特制定以下办法。
招远市、职业农民、农民教育、新农村建设、中共中央、职业技能、战略部署、试点工作、农业发展、科技素质、经营能力、农业部、国务院、特制
F32;TP7
2013-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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