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履职尽责--对参政党在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作用和时代要求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这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部署。早在2006年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就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7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也指出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和实现方式。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深入研究探讨,自觉履职尽责,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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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B03
201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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