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58.2014.02.004
再论应建立商品林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当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适用对象只包括公益林,但商品林同样具有很明显的生态效益,因此应该建立商品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商品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不但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更具有实践方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应早日开始实施这一成本低而收益高的,具有显著的预期效果的政策,以加快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商品林、生态效益补偿、正外部性、市场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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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18.56(林业基础科学)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体制研究》项目2011BS1005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4-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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