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58.2010.01.006
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与律师职业定位的应然性思考
本文认为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在于其社会性与政治性,基于此,律师职业的应然性定位应该具有双重性,即一方面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另一方面又是司法辅助者.律师的这种双重定位既反映了上述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又揭示出律师在社会发展到现阶段所应有的定位,体现了律师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律师职业、本质属性、应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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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5(司法制度)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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