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149.2011.03.085
试论法学课程案例教学法
在应用法学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具有特殊性和基础性双重地位,对于学生深刻理解应用法学的理论基础、直观体悟具体法律制度的实践价值具有特殊性作用.教学案例的选择应当遵循真实性、典型性、时代性和争议性四个基本原则,以保证案例教学法运用的科学性.教师在教学中应当采取权变方法,合理安排并综合运用教师主导型、主题训练型和全景解剖型三种基本形态,以保证案例教学法运用的艺术性.
应用法学、案例教学法、基本原则、基本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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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0(高等教育)
2011-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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