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993.2012.05.039
加快林业合作组织建设适应规模化经营
林业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农村组织制度的改革创新;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的需要;是林改后适应林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章以辽宁省林业合作组织为例,对现有林业合作组织的构建和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和研究.
林权改革、合作组织、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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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16.25(世界农业经济)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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