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871.2017.05.020
论继承契约的概念及其效力
继承契约是指被继承人与他人之间、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以外的人之间订立的关于继承人的指定、遗嘱负担的设立、继承权的抛弃、遗赠等相关协议为内容的法律行为.继承契约为双方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其实现具有阶段性.继承契约在对内对外关系上均能产生私法上的效力.在对外关系上,继承契约具有优先效力;在对内关系上,继承契约能够发生合同上的效果.以抛弃继承权为内容的继承契约尊重了当事人的意志,并不违背公序良俗,但应通过继承法予以认可.
继承、继承契约、效力、法律行为
15
D923(中国法律)
2017-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