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667.2004.01.013
试论清代前期科举回避制度
清代前期有空前严密的科举回避制度.其中,地区回避主要是:某省籍贯官员回避该省乡试;官员籍贯在邻省三百里以内区域者要回避邻省乡试.江苏(或安徽)知府等以上官员籍隶安徽(或江苏)者,如下属主持江南乡试或阅卷,其子弟、亲族回避江南乡试.陕西与甘肃亦照此办理.顺天乡试同考官,南方人一律回避南方考生的试卷,以此类推.亲族回避规定:和考官有某些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的人回避乡试.在工作回避中,内、外帘官之间互相回避;关于考官子弟是否回避该次考试,在雍乾之际制度出现了一些变化.清前期科举回避制度极大地减少了科场积弊,这是封建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但仍然有着难以避免的漏洞和不可逾越的历史局限性.
清代科举、回避制度、地域关系、亲族关系
K249.2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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