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667.2003.03.012
论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法律调控
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如何进行法律调控是知识产权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专利权用尽规则、专利权地域性规则、专利权许可规则出发,专利产品平行进口应予禁止;而贸易自由化则要求商品能在各国之间自由流通.由于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一致,因而,TRIPs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目前,美国、日本、欧盟对此采取不同的法律调控.在这种国际环境下,为维护我国利益,我们应禁止专利产品平行进口.但是,应密切关注世界各国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法律调控的发展态势,做好相应的准备,以便在情况变化时,及时调整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应对新的挑战.
专利权、专利产品平行进口、TRIPs协议
DF523.2(民法)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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