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667.2000.02.007
论我国证券监管体制若干法律问题
随着《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证券监管体制,但还有待完善:一、在监管类型定位问题上,我国应切实向集中统一的他律监管体制靠拢,同时吸收自律监管体制之长。二、必须加强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定性,监管机构的名称、法律地位、机构人员组成以及权力与职责,均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并注意与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相衔接。三、证券监管机制应保持高透明度,并注意协调好监管效率与安全原则。四、地方政府监管与自律组织监管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在坚持集中统一监管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它们的监管功能。
证券监管体制、监管机构法定性、他律监管、自律监管、监管透明度、监管效率
D922.287(中国法律)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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