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内在机制和最优比例研究
本文通过构建一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混合寡头模型,分析了当私有企业生产存在负外部性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对社会净福利的影响.本文发现,当混合改制前的成本不超过某个临界值时,国有企业可以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从而给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在机制.进一步,本文给出了政府是否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的外在条件,即当行业负外部性对社会福利的损害程度不是太大时,政府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最大化社会净福利.国有企业最优的混合比例取决于国有企业自身承担社会性负担的能力和社会性负担的大小,具体而言,国有企业最优的混合比例跟其成本控制能力、产品差异化程度、行业内私有企业数目以及生产负外部性对社会福利的损害程度存在负相关关系.基于理论分析,本文给出了当前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建议.
国有企业、差异产品、混合所有制、生产负外部性、社会性负担
本文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批准号:NCET-12-0271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批准号:2062014330的资助,同时获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资助.
2016-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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