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691.2000.03.007
论德国企业性银企关系制度
本文以市场和企业两分法为指导,以事实根据为基础,着重论证了德国银行和部分大企业之间银企关系制度的企业性质,指出德国银行主导作用的基础是对企业的产权控制.与以银行信贷为基础的日本主导银行相比,德国银行对企业的优势地位相对稳固,银行对企业的控制性更强,因为产权实施具有法律强制性.银行对企业产权的稳定性与银行资金流动性的要求不符,容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因此必须有必要的环境,才能使这种企业性银企关系制度有效运行.
企业性、主导银行、银企关系制度
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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