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448.2021.06.001
管理学者的伦理责任
现代科技赋予了人类支配世界的强大力量,科技成果及其产品已经遍布世界每个角落,它们的影响还会随着时间一代代累积,反复叠加并持续下去.如果这样的力量被滥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即使不是恶意滥用,许多科技成果仍然有长期的、难以预料的影响.人类应该如何约束自己,如何与我们所在的地球家园休戚与共,成为了一个严肃的议题.在20世纪70年代,围绕这一议题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理念,一是为人熟知的"可持续发展观",一是汉斯·约纳斯的"责任伦理观"."责任伦理"的概念最早由马克斯·韦伯提出,他把伦理分为"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前者是指源自信仰的善恶观,后者则强调人们要对其行动的后果负责.约纳斯则认为,既然人类掌握的科技力量可能会伤害这个世界,就必须用责任伦理加以约束,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的责任不仅仅是发明或发现什么事物,还牵涉这些发明或发现的可能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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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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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2,前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