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74.2012.06.016
自由主义的理论限度——传统自由主义的社会组织理论评析
传统自由主义将社会组织与国家对立起来,认为社会组织是公民以消极抗衡的手段维护公民权利的消极机制,这一消极性体现着社会组织功能的不完整性.社会组织功能的不完整性不但不能有效维护公民权利,反而导致了自由主义理论中社会组织独立性的丧失.个人主义的理论支点是自由主义的理论限度,这是导致自由主义的社会组织理论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
自由主义、社会组织、公民权利、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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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政治学史、政治思想史)
201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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