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74.2006.04.014
国家豁免:理论争议与国际法实践——兼论对日民间求偿的国内诉讼问题
国家平等原则在一般意义上赋予了国家在外国法院享受管辖豁免的权利,而法院地国为促进互利的国家关系的目的对其司法管辖权的放弃程度决定了外国享受管辖豁免的范围.外国在法院地国领土上的侵权行为不享受习惯国际法项下的豁免,而无论所涉行为是否属于统治权或主权行为.即使在武装冲突的情况下,国际法也不要求豁免占领国滥用其官方权力,违反强行法规则的侵权行为.中国法院作为侵权行为地、损害发生地,以及受害者的国籍国法院对日本"二战"期间在中国领土上针对无辜平民所犯暴行拥有完全的管辖权.
国家豁免、侵权行为、对日民间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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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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