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临床误诊行为侵权损害赔偿
由临床误诊引发的民事纠纷近年来增长较多,在法律评价上存在着损害赔偿的责任认定与范围确定问题.对江苏省法院在2016-2017年审结的该类案件的实证考察结果显示,对院方过错和责任的认定应在医疗鉴定结论的基础之上考虑案情,依照“合理人标准”确定院方过错与责任比例.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以合理赔偿原则取代完全赔偿原则,适当限缩了损害赔偿的空间,防止损害赔偿规模的无限扩大.精神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应将被害人所承受的痛苦与加害人过错置于与损害结果同等重要的地位,在计算上不应对抚慰金数额进行两次折减.
临床误诊、实证分析、责任认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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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5(中国法律)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问题研究”2016ZDIXM041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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