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479.2009.02.016
从健康权的国家义务角度探析我国乡村医生培训的理论依据
健康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国家对乡村医生培训有利于实现、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本文从健康权的国家义务角度探析乡村医生培训的理论依据,得出如下结论:乡村医生培训是法律赋予乡村医生的权利和义务,是卫生法保护公民健康原则的体现,符合生命伦理学对医生职业规范的要求,是我国现阶段卫生工作方针和现代医学模式对医学教育影响的必然结果.
健康权、国家义务、乡村医生、培训、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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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2.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课题NZY0916
2009-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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