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479.2004.02.010
试论恶意民事诉讼
恶意民事诉讼是行为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采取隐瞒事实真相、作虚假陈述、伪造、变造重要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替其伪造、变造重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与其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人卷入诉讼的行为,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以及当事人的实体和诉讼权利,笔者试析之,希望引起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的重视.
恶意民事诉讼、诉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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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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