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479.2004.01.014
第三部门及其与相关部门比较释义
第三部门是指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其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和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的组织.该文重点分析了第三部门的特征以及第三部门概念与非营利部门、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区别,同时针对第三部门当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应该完善法律,放松规制;依法管理,依法监督;提高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管理等措施,以便加深对我国第三部门的再认识,促进我国第三部门健康稳定的发展.
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中介组织、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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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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