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09.2018.03.005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纳入志愿服务体系的探讨
在我国两种类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和工作的并存发展中,有关立法和政策文件一直按照志愿服务的方向对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行建设,并逐渐明确其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性质定位.由于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志愿服务却没有与国家的志愿服务体系实现对接,这就使得理顺其与我国志愿服务体系的关系成为改革发展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当务之急.研究认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应当在国家志愿服务体系中实现特色化发展,根据当前的形势任务发展,从多个方面论证了将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纳入我国志愿服务体系所具有的充分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并就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对接志愿服务体系的主要路径提出了有关建议.
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全民健身、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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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2.4(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2019-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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