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608.2013.06.006
论被害人同意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定位
被害人同意包括被害人合意和被害人承诺两种形态。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上,围绕被害人承诺的体系性定位,存在排除构成要件符合性还是排除违法性之争。被害人承诺属于利益阙如而非利益冲突的情形。如果客观归属属于构成要件阶层,意味着构成要件阶层可以做价值判断以出罪,被害人承诺也应是排除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内容。依照被害人承诺排除构成要件、结束犯罪审查后,并不妨碍法官根据其他法律宣告行为合法。一元论和二元论在实践效果上都是出罪,只是二元论肯定了构成要件符合性,出罪在后。在四要件犯罪构成论中,被害人承诺是阻却犯罪构成的事由。
被害人合意、被害人承诺、一元论和二元论、体系性定位
D9 ;DF6
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编号2009601050。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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