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608-B.2000.04.007
试析对区域性国际组织运用武力的法律控制
区域组织运用武力问题在科索沃战争后更为引人关注。在联合国宪章体系下,区域组织运用武力有三种类型。其中,集体自卫和授权型运用武力对及时有效地反对地区霸权主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从国际关系实践来看,区域组织运用武力尤其是授权型运用武力存在着较多问题,只有对其实行有效控制,才能发挥区域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作用。
区域组织、运用武力、联合国宪章、集体自卫
D815;D814.1(国际关系)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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